我省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提升群众异地就医幸福感
到外省旅居,看病报销不折腾
过去在海南旅居,石家庄市民刘女士最怕生病了,因为办理一次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手续,一年的有效期内只能就诊一次。现在,不必为此担心了。
刘女士今年76岁,2016年在海南省文昌市买了房。每年冬季,她和老伴都会过去住上五六个月。
那几年,每次去海南前,她都要在河北的医保经办大厅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手续,需要准备个人申请、暂住证、工作证明等材料,而且要在工作日申请。
“更麻烦的是,虽然备案有效期是一年,但去海南的医院看一次病就失效了,再看病要么跑回河北再办备案手续,要么先垫付医疗费用,回河北后报销。”她说。
百姓的急难愁盼就是改革的发力点。
2019年7月,省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一”)规定,实现了全省所有参保人凭社保卡、身份证,通过省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网上即时备案。
刘女士终于松了口气:“动动手指就能办理手续,不用再两地跑了。”
2022年9月,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二”),从政策层面持续优化异地就医服务。
此后,省医保局对现行有效的以该局名义制定或牵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日前,宣布废止通知一,通知二有效予以保留。
“因为有了通知二,所以在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就废止了通知一。”省医保局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苏燕解释,通知二里面的政策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便捷,提升了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满意度和幸福感。
首先,简化了人员类别。苏燕表示,通知二规范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范围,由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等四类,简化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等两类。“这不仅与国家2022年6月出台的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致,而且分类简单明了,参保人可根据情况,更加明确选择哪种类型。”她说。
其次,丰富了备案渠道,在河北省医疗保障部门微信公众号、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的备案渠道。
更让刘女士感到欣慰的是,有效期限内没有就医次数限制了。
“我们办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虽然还是1年,但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无需重新申请备案。”刘女士说,2023年冬天,她曾3次到文昌市人民医院就诊,因为办理了一次备案手续,在医院窗口结算时就完成了实时报销,省了很多事。
此外,参保人的待遇也得到了保障。
调整前,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期间只能在备案地享受医保待遇,回参保地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调整后的政策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医保待遇,也就是备案期间如果参保人返回参保地,依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记者 赵建 崔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