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优化消费环境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杰介绍了河北省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
近年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升维权效能,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实施区域协同,构建共治格局。与北京、天津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京津冀区域“普及消费知识·提高维权能力”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推动京津冀经营主体实施《京津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范》标准,健全无理由退货服务制度,实现消费者就近退货、便捷退货;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京津冀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京津冀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畅通投诉渠道,维权多元便利。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各级消协组织综合运用调解、劝谕、约谈、点评、曝光、支持诉讼等手段,帮助解决消费者诉求;指导推动各地提高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重点整治违法广告,有效净化了广告市场环境,实现违法率连续三年下降;下大力解决网络市场突出问题,有力震慑了网络违法行为;围绕电信、保险、医疗美容、汽车销售4个重点行业,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集中整治;围绕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开展整治殡葬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四是强化质量监管,守牢安全底线。积极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通过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食品领域相关问题;出台基层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分级分类开展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灭火器、防火玻璃等25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燃气用具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整治;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气瓶、客运索道、热电及危化企业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
下一步,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五大行动”。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等五大行动,不断扩大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切实增强经营者诚信意识,有效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二是全面提升源头化解能力。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投诉受理和纠纷化解等相关工作制度,扩大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覆盖面,源头减少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消费纠纷。
三是推进无理由退货提质拓面。引导推动经营主体自觉执行《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GB/T44904-2024),进一步规范售后服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全国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实行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
四是深入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推动消费较为集中场所内的经营主体自愿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引导行业协会开展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倡议活动。
五是集中整治消费市场突出问题。聚焦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领域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守护消费”执法铁拳、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打假解民忧”等行动,严守消费安全底线。(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