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4年新增防汛避险面积近4000万平方米-新华网河北频道-新华网
> 正文

河北:2024年新增防汛避险面积近4000万平方米

2025-04-11 17:54:40来源:河工新闻网

分享至手机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来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去年全省新增避险面积近4000万平方米

  4月9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河北大学成立课题组,对《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开展了立法后评估。这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来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4日通过。为摸清《条例》实施后的成效和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法治手段推进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开展了立法后评估。

  评估显示,《条例》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认同和有效执行,有效保障了2024年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为强化汛前准备,提升汛情预报预警精准度,快速有效开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条例》出台后,2024年4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宣讲团开展《条例》集中宣讲、专题宣讲十余次;制作培训光盘3000张配发到乡镇一线;将《条例》宣讲视频作为网络课程发布至河北省干部网络学院授课内容等。2024年汛期以来,全省根据雨情水情按照《条例》规定共分区分级转移35.8万人次,各地的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更加高效、规范。根据《条例》规定,2024年省防指在汛前、汛期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3轮风险隐患排查,对重要防洪工程、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区域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整改问题隐患4587处。

  在安置点设置方面。根据《条例》规定,2024年全省按照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改建1处短期避险场所,每个行政村至少改建1处紧急避险场所,做到应建尽建,满足辖区应急避险需求的工作要求,全省农村地区新建乡镇级避险场所2115处、村级避险场所45221处,共计47336处,新增避险面积3889.5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应急避险场所48153处,避险场所占地面积达16561万平方米。

  在预案制定和培训演练方面。根据《条例》规定,2024年各地均在汛期前根据山洪、地质灾害、启用蓄滞洪区等不同威胁,进行有针对性的避险转移应急培训和演练,检验部门协调运转效率,并在演练中不断完善《转移预案》。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省防汛工作专题培训班”,对省市县200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组织消防救援等专业队伍开展水域救援、险情处置等业务培训,累计培训4195人次。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2.2万场次、参加人员147.4万人次。

  在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方面。根据《条例》规定,2024年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增加物资装备品种数量,及时维护保养,优化调运方案,确保物资在紧急状态下调得出、用得上。统筹落实各类专业救援力量,目前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包括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地震地质灾害救援队伍、防汛抢险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六大类专业救援力量,共有529支38972人。(记者李华)

[作者: 李华  责任编辑: 王立鹏 ]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