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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灵活就业人员

2025-04-14 17:23:31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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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石家庄4月14日电(王立鹏)河北省沧州市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2024年11月,沧州市获批成为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今年3月,《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

  据介绍,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由职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即可通过“沧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业务网点开立缴存账户。缴存方案包括按月定额、按季定额、按年缴存、按月自由缴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及第二套普通住房,可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贷款权益。在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自由销户,并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现“想缴能缴、愿缴尽缴、想退能退”。

  此外,为适应灵活就业群体职业流动性强的特点,沧州市建立身份转换“直通车”机制,支持缴存人缴存身份在灵活就业与单位就业间的无缝转换,保障缴存人权益不受影响。

[作者: 王立鹏  责任编辑: 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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