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发布“五一”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月27日,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气象局联合发布“五一”假期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节日期间,旅游、购物、娱乐等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加大。相关部门提醒,各类营业场所、生产加工企业和文旅企事业等社会单位节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设置、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要求,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加强对外墙外保温层的巡查和维护,发现外保温层破损要派专人看护、及时启动维修程序。
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规范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持证上岗作业;加强对油漆、稀料、气瓶、保温材料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发现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和房前屋后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不进楼入户、不飞线充电;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教育儿童不玩火。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出行要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
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动用明火或吸烟,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游玩。外出购物、聚餐、娱乐、住宿时,要留意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了解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此外,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和出行计划,如遇大风等极端天气,远离高空坠物等危险区域。(记者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