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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河北省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CIS)开通仪式今天在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举行。上午9点,系统受理了第一笔金额1218元的异地支票,石家庄市商业银行采集支票影像,并通过系统成功发送。据了解,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今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河北、深圳等六省(市)成功试点运行。试点运行后,上述六省(市)之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实现互相通用。作为试点建设省份之一,河北省率先实现支票的全省通用和与试点省(市)的相互流通,这是河北省银行业支付体系建设史上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支票一直是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之一,在支付工具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对媒介商品交易、方便经济活动、加速社会资金周转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了解,2005年河北省签发支票达4千万笔,金额约 5万亿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专业化协作分工明显,地区间经济往来频繁,区域间的经济依存度日渐提高,对便捷高效、灵活通用的支付工具提出了新的需求。2005年5月27日,京津冀(廊坊)票据自动清分系统的成功上线运行,使河北省迈出了跨行政区域票据交换的重要一步,实现了京津廊三地票据清算中心在同一交换平台上进行票据清分,票据交换范围辐射到唐山、沧州、保定等部分地市,对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和实现支票的全国流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200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建设基于影像技术的、覆盖全国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支持支票全国通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河北省积极参与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试点建设工作,经过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近一年的艰苦奋战,圆满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实现了支票的全省通用和河北省与其余试点省(市)支票的相互流通。这是完善河北省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的重要工程,也是河北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又一成就,必将极大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于经济的核心作用,从而推动河北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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