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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河北省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已印发各地贯彻执行。该方案主要明确提出了2007年-2010年河北省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推进措施,为全省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6年,石家庄中心支行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全省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创新,深入贯彻金融支农信贷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全省县域金融体系逐步健全,贷款投放增加,产品创新加快,金融支农效果显著。2006年,全省县域贷款当年新增 413.7亿元,同比多增235.9亿元,新增额占全省各项贷款当年新增额的比为41.5%,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农业贷款当年新增136.4元,同比多增36.1亿元。
2007年,为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省政府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在认真总结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河北省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及特点是:
方向明确 建立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新机制
《方案》首先提出了河北省金融要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创新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管理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支撑,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努力推进金融支持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次是对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努力建立政府组织领导,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相关部门配合,各金融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各地市要本着因地制宜、条块结合、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开展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特色明显,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目标明确 推动全省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从重点特色上实现突破
《方案》中提出的全省支农总体目标是:在今后三年内全省县域贷款年均增长16%以上,农户小额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年均分别增长18%以上,县域小企业贷款年均增长15%。基本建立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显著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结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业务特点、区域布局及发展要求,明确了各单位县域贷款增长、占比及助学贷款发放等支农目标。如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县域贷款年度增幅16%以上,农户小额信用和联保贷款年均增长18%;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新增不低于0.2亿元;农行县域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至2010年达到62%;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新增不低于0.5亿元等。同时根据全省区域社会经济现状、产业特征及发展规划,明确了全省各市金融支农的重点和特色项目。如要求廊坊市围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制定《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农户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快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积极推进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创新工作;秦皇岛市将县域企业纳入"诚实守信企业"评选范围,逐年扩大参评企业范围,到2010年达到企业数量的80%等。
措施具体 将全省金融部门和地市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考核监测中
按照国家对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职能定位和要求,在发挥主力军及支柱作用、政策导向作用、新生力量作用、重要补充作用、保障和支撑作用五个层次上细化了各金融机构的支农措施。即: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要以信用村镇建设为载体,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和联保贷款。稳步推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加大农村消费贷款创新,促进农民消费升级和农村经济增长;全省农行系统重点在支持县域经济和业务发展上实行金融资源倾斜政策,并选择40个经济强县和22个产业集群县(市),着力打造一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完善小企业贷款试点管理办法,探索集群式小企业支持方式,稳步推进"千户百亿"工程;全省邮政储蓄机构采取免收年费和降低异地手续费等优惠措施,加快绿卡村创建工程;省级保险公司要加大农业保险创新和推动力度,积极研发涉农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建立与商业银行合作机制,大力发展贫困生助学贷款保险等措施。在此工作措施基础上,建立了省金融办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全省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支持的省级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努力强化政府政策支撑,优化金融支农环境。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实现情况与成果的共享。加强考核监测,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评价和奖励金融机构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辖区金融支农的组织领导、监测考核和信息发布等工作,为全省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效果初现 全省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河北省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下发后,省级金融机构积极推动。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及时发出了"关于认真落实《河北省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部分地市调研督导。省级金融机构和各市人民银行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按照三年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如廊坊市、邯郸市中心支行以及丰宁满族自治县、赞皇县、临漳县、青县等市县人民银行分支行,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作用,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当地的金融生态环境,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改善金融服务、改革贷款方式、组织政银企恳谈会、发布信贷指导意见、建立激励机制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收到了良好效果。 到九月末,全省县域贷款余额达到3127.8亿元,比年初增加357亿元,增长12.9%,占全省新增贷款的比例为39.5%,比年初提高了2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余额达到1469亿元,比年初增加161亿元,同比多增21亿元,增长12.3%。
农行河北省分行和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积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努力改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了支农主力军和支柱作用,加大了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到9月末,农行涉农贷款余额达到688亿元,占全部贷款的51.4%,其中农户贷款60.6亿元,占比8.8%;全省农村信用社大农业贷款(农户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农村工商企业贷款)余额1587.6亿元,比年初增加258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85%以上,其中累计发放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771亿元,农户贷款余额达到852亿元,比年初增加94亿元,增长12.4%。
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支农优势,加大对粮棉油储备收购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信贷支持,有力的促进了我省农业产业化结构的优化升级。到9月末,发放各类涉农贷款439亿元,比年初增加50亿元,同比多增23亿元。
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按照先试点、后推动的原则,与全省11个地市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确定固安、辛集为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县,重点支持农村水利、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探索建立支持县域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机制,推进八项业务向县域延伸。到9月末,开发银行新增贷款85亿元,同比多增39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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