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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意义上以证券承销业务为主的投资银行不同,商业银行框架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在商业银行传统公司业务基础上的延伸和发展,通过运用多种复合金融工具,创造金融交叉产品,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量身订制的金融服务。
业务简介
银行按商定期限和条件向某一特定项目提供资金的融资方式。一般情况下,项目融资的借款人是项目投资人为经营该项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还款的主要来源是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同时以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收益作为融资担保。
根据贷款行对项目投资人追索权的不同,可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特点及优势
1、融资安排主要依赖于项目本身的现金流和资产(而非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贷款行对项目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无追索权或只具有有限追索权;
2、使项目投资人达到资产负债表外融资的目的,从而锁定单个投资项目对其财务结构的影响和风险隔离。
适用范围
1、为超过项目投资者自身筹资能力的大型项目提供融资;
2、为跨国公司安排在海外投资项目中的债务追索权;
3、为国家和政府建设项目提供形式灵活多样的融资,满足政府在资金安排方面的特殊需要。
投资总额大,投资回收期长,未来现金流稳定的电力、石化、采矿等大型工业项目和公路、桥梁、水务工程(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大型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大型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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