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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将推出十项惠民举措
新华网河北频道 ( 2007-03-21 09:46:21 )        稿件来源: 石家庄日报

    从今年4月1日起,我省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将由每分钟0.5元降到0.4元,2008年由每分钟0.4元降到0.3元。这是昨天记者在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固话本地网区间电话主要集中在同一长途区号内、不同行政县、市之间,用户多为农民朋友,因此,下调区间通话费将有望减轻农民负担。

    惠及百姓的举措还有:

    ——从2007年新学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除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从2009年春季开始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

    ——2007年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对改制学校按照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进行重新划分,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到2008年底,完成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

    ——今年严格审核新学期印刷的中小学教材,制定学生课本最高限价,鼓励使用经济版教材,确保同版同学科的同一册教材不高于去年定价水平。逐步降低课本费,剔除地方课程教材因素,2007年底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降低18%%。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继续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支出8600万元。

    ——今年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实际零售价格,必须严格执行顺加不超过15%%的规定,比原来实际平均加价率30%%降低了一半,这项政策全部执行到位后,年可减轻病患者负担近10亿元。

    ——对列入省级定价目录的药品价格全部重新审核,健全药品价格评审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总体降价幅度要达到30%%左右。

    ——贯彻落实非普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用电价格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政策。加强对农村生产用电价格的监管,严禁在价外征收任何费用和附加,减轻农业生产用电负担。

    ——在制定和调整水、电、气、热、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时,不得减少和退出各级财政对社会事业的原有投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注力度,继续落实公用事业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众价格优惠政策和补偿政策。

    ——在新学期开学期间,各设区市选择五所学校开展现场收费政策咨询,解答问题,处理违法问题,在全省所有医疗单位的收费窗口设立举报牌,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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