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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反贪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经验,针对办案过程中程序不完整、用语不规范等容易出现疏漏的环节制定出台了《反贪办案提示语》。《反贪办案提示语》的出台不仅规范了办案操作流程,而且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
据邯郸外宣网消息,《反贪办案提示语》覆盖了从受案、初查、立案、侦查等办案流程中67个容易被忽视的琐碎事项,每一句提示语都针对一个可能出现的疏漏,操作性非常强。例如,初查提示语中“初查是否采取了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提示侦查人员在初查阶段不能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提示语中“拘传是否出示《拘传证》,是否责令嫌疑人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并签名或盖章,结束后是否填写结束时间”,“逮捕后是否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程序,是否向嫌疑人出示《逮捕决定告知书》”等等,提示侦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依法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自《反贪办案提示语》实施以来,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均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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