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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成安: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公开预提名制”
新华网河北频道 ( 2008-04-29 09:54:37 )        稿件来源: 新华网河北频道

    新华网河北频道4月29日电(王俊霞 常洪民 毛建军)为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中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的政治责任,确保党内民主和群众参与的有序实现,遏制乱拉选票歪风,让干净、干事、干成事、不拉票的同志能够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日前,河北省成安县在乡(局)级干部选拨中实行了党组织“公开预提名制”,这是该县在常委会票决制、民主推荐制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之后,又推出的一项新管理机制。

    “公开预提名制”,即在乡(局)级干部选拔时,领导班子集体或个人可依据有关规定,提前向县委预提名拟提拔人选,填写预提名责任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预提名行为承担相应政治责任的制度。该制度分为副乡(局)级干部提拔预提名和正乡(局)级干部提拔预提名两种模式,在程序上分为初始预提名、资格审查、正式预提名、公开预提名人选、大会民主推荐等5个环节。

    副乡(局)级提拔时,首先由本单位领导以个人身份预提名人选,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党委(党组)提交预提名材料,说明预提名理由;县级领导以个人身份预提名人选时,也要将预提名材料交由所涉及的单位党委(党组)。第二步,该单位党委(党组)接到初始预提名材料后,对提名人选进行核实,并以署名形式票决出正式预提名人选;第三步将正式预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票决情况,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县委组织部。第四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对呈报上来的正式预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返回原单位参加大会民主推荐。最后,推荐票上还要将其他具有同等资格的同志列入被推荐对象,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正乡(局)级干部提拔时,首先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以集体名义预提名人选,或者班子成员以个人名义预提名人选,须经本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票决产生,经一把手签字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县级领导以个人名义预提名人选时,由个人填写预提名责任书上报县委组织部;县级班子(县委除外)以集体名义预提名人选时,必须经党组会议票决后产生,经一把手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可根据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预提名人选。第二步,县委组织部结合县纪委对预提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县委常委会;第三步由县委常委会进行署名票决,票决结果作为县委正式预提名人选。第四步,县委将正式预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审查、票决情况向社会公示,并返回原单位参加大会推荐。最后进行大会民主推荐,其方法与副乡(局)级干部预提名的方法一样。

    公开预提名单位的主要领导为预提名责任人。推荐出来的预提名人选在使用后,如发现提拔前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提拔过程中有违规现象的,县委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追究预提名责任人的责任,并公开处理结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实施公开预提名制,进一步规范了组织和个人的提名行为,规定了科学严格的操作程序,明确了提名责任主体,引入了问责机制,同时,给予了具有同等条件人的公平竞争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了树立正确的用人机制,建立良好的干部任用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 王俊霞 常洪民 毛建军 编辑: 范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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