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括改革行政审批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动态跟踪,在行政村设立纪检委员等
过去办理一件行政审批事项,多是科长对局长,科长对当事人三点一线的线条式流程。现在则是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组成的行政审批会审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承办事项的科室负责具体执行,还要接受从局长到相关科室多个层次的监督。如今,高邑县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都依照这种全新的机制进行决策和审批。
权力过分集中和监督相对缺位,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根源。鉴于此,该县在推行行政会审制的同时,还先后出台了权力横向分设、重点项目动态跟踪、对农村干部实施近距离监督等制度。
从去年开始,他们在党政机关推行了人权、财权、事权三权分设机制,各单位明确主管人事、财务和业务的领导班子成员,并确保主管副职能够切实行使自己的职权,真正形成单位内部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以单位财务管理为例,过去多是“一把手”说了算,财务权力分设后,单位的每一笔经费使用都必须经主管副职审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审核,一把手给予监督。重大经费使用还必须由三方当面研究决定。同时,该县还实行了财会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在一个单位从事财会工作6年以上,必须进行岗位间横向交流。
成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联席会议小组,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动态跟踪,也是该县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一个创新。为预防相关单位和人员借项目建设之机以权谋私,防止项目资金“跑冒漏滴”,该县成立纪委牵头,财政、审计部门参加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会议小组,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暂行办法》,从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使用、审核等诸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突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去年以来,该县已经先后对三个重点项目实施了动态跟踪监督,确保了项目资金的高效运转。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施近距离监督。该县整合纪检人力资源,成立了五个纪工委,划线分片,直接负责对乡镇、县直单位和农村的监督。并在107个行政村设立了农村纪检委员,实现了监督机构向农村的延伸。农村纪检委员在对村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进行监督的同时,还负责对村级财务运行进行监督,村里的财务支出必须经纪检委员签字后才能入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