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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今年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新形势,我市将在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干部培训中实施学分制管理办法,干部参加在职学习、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学历进修、公开发表文章等均可核算学分。同时,将学分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实行干部培训学分制,是我市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任务实行的新举措,促使干部培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学分制将干部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以政治理论为主,旨在提高广大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选修课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策法规、心理健康、实用技术、知识素养等诸多方面,旨在提高推动工作开展的各方面能力。学分制要求每个干部全年必须完成规定的必修课和1门以上选修课,取得规定学时才算合格。在此基础上,多选则给予相应奖励学分。在各县(市、区),学分制管理对象已由乡科级以上干部、后备干部和优秀股级干部,扩大到基层干部。年终,组织部门将每名干部学分核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记入干部学习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今年,我市将举办市直县处级干部进修、青年干部培训、党外和女干部培训等15期主体班,培训干部达9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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