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干部不该留灰色地带

《了望》周刊记者 江山

     “真想不到这个年轻局长,。几年功夫就含污受贿一千多万!”;这不是个别现象,他的教训大深刻了!”这是人们对最近一位领导干部秘书出身的正厅级干部严重腐败案件被揭露后发出的感叹。
    这位原正厅级干部有着“奇迹般”经历:出生于一个普通干部家庭,师专毕业后先当工人,后到市经贸委工作;不久到北京为一位老干部担任生活秘书,接着调省一家投资公司工作,一年多后任一位副省长的秘书,再到省委办公厅给省委书记当秘书;一年后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次年当上省一个厅局的副局长,后任局长,被“双规”时年仅38岁,先后收受贿赂、贵重物品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051.09万元。

    据知情人介绍,当年这位年轻局长在当秘书跟随着省领导下市县时,多次主动艰人要烟要酒,给人印象很贪;平时飞扬跋扈,常对许多市县和厅局级领导说,“我这回跟你谈了半个小时,高看你了”;在36岁过生日大摆“寿宴”,当天有十几名市委书记、厅局长亲自或派人前来送礼,甚至还有省级领导。
    这么一位私欲膨胀、作风败坏的“带病”干部为何能连升几级?一些了解内情的干部提到了有关“秘书现象”问题。有的干部说,其实他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和才干,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曾担任过省委主要领导的秘书,是秘书这个特殊的地位给了他特权和大肆进行贪污的“便利”。同级的干部也说:“他所以能爬得那么快,就是因为他当过几任领导的秘书。而他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不择手段地要当领导秘书。”熟悉他的人谈到他这个人“聪明绝顶”,早想借秘书这个特殊阶梯往上爬。能爬得如此快,权力又如此之大,可以说是“特殊秘书”。
    曾担任过副省长、省人大副主任的一位老干部直言道,人们对领导的秘书如此“尊重”,关键是他们与领导有一种特殊的关禾,多数人抱有“得罪不起”的态度。秘书中确有优秀者,如果因为是领导的秘书就不予重用,就会失去不少优秀的人才;但是所有秘书注定要当官、担重任,那就不免鱼龙混杂。
    一位检察官则指出,“‘秘书现象’是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个问题,值得人们警惕,特别应当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以预防形形色色的职务犯罪。”因为确有极少数领导秘书出身的干部,成了上千万元的大贪污犯。为什么?现在许多秘书说话、办事,让下面的人琢磨不透:这是秘书个人的意思呢?还是领导的意思?下级既不便问也不敢问。怎样在制度上加强对秘书的监督是很大的问题。
    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的角度,接受采访的干部指出,选拔任用高级领导干部秘书时,本应同其他相同级别的干部一样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但实际中由于是给领导选配秘书,因而容易由该领导说了算,一般都不经民主推荐、民主剩评、全面考察等严密的程序,在选用时个人好患占了上风;从秘书岗位调任厅局级实职岗位时,情况亦类似。这也导致出现一种反常现象,说什么“某某是我提拔的”,“我是某某提拔的”,把党赋予领导干部的权力歪曲成是个人的特权,滋生了跑官、卖官、买官等不良现象.为腐败的蔓延提供了环境。
    接受采访的干部表示,选配领导干部秘书或从秘书岗位调任实职时,完全应当一视同仁地按党的干部标准,按规定的程序选人用人,这样才有利于把人选准用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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