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地处华北平原腹地,河北省南部,改革开放以来,巨鹿县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巨鹿县工农业基础雄厚,商业贸易繁荣。农业生产条件优越,物产丰富。盛产金银花、枸杞、串枝红杏等特色农产品,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北省杏之乡”、“河北省枸杞之乡”,是全国最大的串枝红杏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枸杞集散中心。
    往昔成就辉煌,明朝前程似锦。建设成为县级城市是巨鹿的目标和未来。巨鹿县政通人和,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开拓进取,全县人民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正向着我们的目标阔步前进!
   让世界了解巨鹿,让巨鹿走向世界。巨鹿人民热诚欢迎国内外朋友来巨鹿投资置业,携手前进,共谋发展。


中共巨鹿县委机构设置: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工作部门
1、办公室、2、组织部、3、宣传部、4、统一战线工作部、5、农村工作委员会、6、政法委员会、7、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1、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部门管理机构
1、信访局、2、老干部局
说明:
县委设置工作部门8个。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监察局合署办公;政法委员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设在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保留名称;机要局(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设在县委办公室内,对外保留名称;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内,对外保留名称。
另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及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4个: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委办公室管理为主;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为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县委办公室。


巨鹿县政府机构设置
一、工作部门
1、办公室、2、发展计划局、3、经济贸易局、4、财政局、5、教育文化体育局、6、科学技术局、7、公安局、8、监察局、9、民政局、10、司法局、11、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审计局、13、统计局、14、国土资源局、15、建设局、16、交通局、17、环境保护局、18、农业局、19、水务局、20、卫生局、21、计划生育局
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1、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1、广播电视局、2、档案局(馆)、3、粮食局、4、物价局、5、林业局、6、乡镇企业局
说明:
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0个。其中:监察局与纪委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开放办公室(招商局、重点项目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内,对外保留名称;农业局保留畜牧局名称;卫生局保留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名称;地震局设在科学技术局内,对外保留名称。
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另外,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
县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机构设置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