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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河北省是杂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缺塔塔尔族和德昂族),25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9%。少数民族人口位居全国第10位,遍布全省各县(市、区)。相对聚居区有孟村、大厂、青龙、丰宁、宽城、围场6个自治县。还有54个民族乡。
河北的满族184万人,大部居于承德市各县和青龙满族自治县、遵化县、易县,万人以上的县(市、区)19个。回族56万人,全省各县(市、区)几乎都有回族人居住,万人以上的县(市、区)14个。蒙古族14万人,主要居住于承德、张家口市。万人以上的县4个。朝鲜族9044人,抚宁县等地有8个聚居村或杂居村。其他49个少数民族,总计38395人,约一半在农村,一半在城镇,他们大多是建国后,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军人转业及婚姻关系到河北的。
河北各少数民族的民族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全省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干部有59746人,占干部总数的4.7%;省九届人大少数民族代表65人,占代表总数的8.5%;省八届政协少数民族委员69人,占委员总数的8.9%,都大大高于人口比例。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也有较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